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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纠纷中的劳动关系认定

灵活用工纠纷中的劳动关系认定,是近年来劳动争议领域最让企业与劳动者都感到棘手的问题之一啊。武汉蔡甸区作为制造业与物流业聚集的区域,辖区内灵活用工平台与外包服务公司林立,由此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工伤赔偿纠纷乃至社保补缴争议,在法院与仲裁委的受案量中逐年攀升。笔者近期梳理了湖北地区多家律所代理的相关案件,发现司法实践对“隐蔽雇佣”的穿透审查日趋严格,而蔡甸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审结的一起外卖骑手与网络配送平台之间的纠纷,堪称这一裁判趋势的缩影。


该案当事人是一位在蔡甸区跑单三年的众包骑手,其与某知名即时配送平台签订的是《网络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为“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骑手每日通过平台APP接单,系统自动派单与人工抢单混合,平台依据骑手月度好评率与超时率进行奖惩,并强制要求骑手在特定时间段内开启定位、穿着统一工装。2023年冬季,该骑手在送餐途中因路面结冰摔倒导致胫骨骨折,花费医疗费近四万元。其向平台主张工伤待遇时,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骑手遂向蔡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仲裁阶段,平台方提交了完整的合作协议文本、结算记录以及骑手自主选择接单时段的后台数据,试图证明其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较弱。但是仲裁庭与随后的法院诉讼中,代理骑手一方的律师团队(据记者了解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举证策略。律师通过调取平台对骑手的培训签到记录、处罚通知单、以及“微笑行动”人脸识别抽检信息,证明平台对骑手实施了远超民事合作范畴的监督管理权。尤其关键的是,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该骑手近三个月的APP运行日志,显示其在工作日的接单率高达92%,且连续多日单日在线时长超过十小时,这直接反驳了平台关于“自由接单、无强制劳动”的主张。蔡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民事合作协议,但平台通过算法对骑手的工作时间、地点、服务标准进行了实质性控制,骑手对平台在经济上具有高度依赖性,双方关系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全部要件,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这一判决结果在武汉法律圈引起了不小震动,因为它并非孤例。近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2批指导性案例(如王某诉某外包服务公司案)到湖北省高院在2023年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均强调对“平台用工”不能仅凭一纸协议就排除劳动法适用。法律依据的核心在于《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所确立的三要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劳动者从事有报酬劳动、劳动属于业务组成部分。而在灵活用工场景中,“算法管理”是否构成劳动管理,正是近三年司法实践反复探讨的焦点。蔡甸区法院在该案判决书中的说理部分明确指出:算法虽非自然人,但由平台设计并运行,其通过评分、派单权重、奖惩机制对骑手形成的约束力,等同于传统用工中的规章制度,这实际上回应了学术届与实务界呼吁多年的“算法从属性”理论。


该案对企业法务与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警示意义极为直观。在蔡甸区乃至整个武汉城市圈,大量制造企业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招募临时工、劳务外包工,不少企业认为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合作协议”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薪,就能规避社保与工伤责任。但蔡甸区法院确立的裁判逻辑表明,如果企业实际上掌握着劳动者的考勤、排班、绩效奖惩与业务分配权,那么无论合同名称如何,都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笔者曾接触过一家蔡甸区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将抛光、打磨等辅助岗位外包给一家灵活用工平台,外包人员在厂区内穿着同款工服、使用企业提供的设备、接受车间主任直接调遣,结果在一位工人发生工伤后,法院穿透外包协议,直接判定该企业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企业不得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此前支付给平台的服务费也打了水漂。


从更宏观的行业视角审视,蔡甸区这一系列判决正在倒逼灵活用工行业从“套利模式”转向“合规模式”。过去不少平台企业赚取的是社保基数的差额与劳动关系规避带来的风险溢价,但司法态度明确化之后,那些真正能够提供独立业务、承担经营风险、享有定价自主权的“真灵活用工”,与挂着灵活用工名义实则进行全日制管理的“伪灵活用工”,分野将愈发清晰。对于劳动者而言,这一判决也提供了维权的正确路径:不要被合作协议中的“非劳动关系”条款吓退,应当注意留存排班记录、工作沟通群聊、工资支付凭证乃至APP截图,这些电子痕迹在仲裁与诉讼中往往比一纸合同更具证明力。


灵活用工纠纷中的劳动关系认定

回到法律依据本身,《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确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始终是兜底条款。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虽低于法律,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遍援引。值得关注的是,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中,再次强调对“隐蔽劳动关系”的审查应结合用工事实综合判断。蔡甸区法院的判决正是对这一系列规范精神的实证践行。对于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笔者想说的是:算法与合同都遮不住用工事实上的人身依附性,劳动法的底线不会因为用工模式创新而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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